公开征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自在苑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自在苑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自2025年8月11日起),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梁爽,电话:0571-87399035,邮箱:liangshuang2025@126.com。

附件:《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自在苑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zip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8月11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8-11 截止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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