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公开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厅研究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5882025820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此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琚瑞联系电话0571-81050827;电子邮件:375885245@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87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

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与乡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建设水平和品质差距,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和方法,聚焦基础设施、住房保障、人居品质、城乡风貌、长效管理,实施城乡一体融合五大行动助力山区海岛县以及其他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形成同标同质、双向融合的城乡建设一体推进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城乡一体融合标志性成果。

2027年,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均衡,基本实现发展轴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农转移人口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人居品质显著提升,新建和改造农房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符合现代宜居需求;城乡风貌魅力愈发彰显,形成山水相融、古今辉映、镇村联动的诗画浙江风貌格局;城乡建设长效管理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和基础设施建管护用全流程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延伸辐射行动

1.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城市及县城供水效能,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城镇供水保障和延伸辐射能力,推进城镇供水规模化发展,除规模小且偏远的镇外,基本实现建制镇城镇供水规模化、规范化全覆盖。提升农村供水品质,对重点村和有条件的村,结合实际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覆盖,对尚不具备延伸条件的村,配合水利部门推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到2025年底,新增240个以上行政村实现城镇供水延伸覆盖;到2027年底,城周边村基本实现城镇供水延伸覆盖

2.加强城乡污水系统治理。以城镇周边村以及其他位于发展轴范围内的村庄为重点,统筹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延伸建设、村庄内雨污分流改造和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适度超前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和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承载能力;因特殊情况导致城镇污水管网难以延伸的村庄,提升改造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到2025年底,新增400个以上行政村实现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到2027年底,城镇周边村以及其他位于发展轴范围内的村庄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全覆盖。

3.实施城乡用能同标服务。按照因地制宜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和城乡燃气安全同标服务。加快推动燃气管道建设,综合考虑用气人口和管道铺设条件重点在城镇周边村以及其他位于发展轴范围内的村庄优先推广天然气。在用气人口相对集中或有产业特色,但因不具备管道延伸条件的村庄,鼓励探索安全可靠的微管网系统供气。优化瓶装供应站(点)布局,加快落实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到户,除特别偏远的村庄以外取消气瓶自提,全面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到2025年底,新改建燃气管道1000公里以上,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到2027年底,新增天然气用户12万户,基本实现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入户。

(二)实施城镇住房保障扩面托底行动

4.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推进各地建立完善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打好工作开展基础;因地制宜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服务供给布局,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等多种形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2027年底,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50万套(间)以上。

5.支持农民合理住房需求。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农民进城购房奖励政策,充分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购房需求。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收购、租赁符合安全条件的农房,用于保障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居住需求。

6.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推动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建缴范围,深化湖州、衢州、丽水三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工作,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到2025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达1200万人。

(三)实施城乡共建好房子行动

7.建立农村好房子技术体系。开展城市住房建设技术的农村适用性研究,完善农房建设技术体系,修订《浙江省农房设计导则(试行)》,制定《浙江省农房建设适宜技术、材料、工艺目录》《浙江省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指引》,推广一批性价比高、适用性强的技术、材料、工艺,遴选发布一批农房建设、改造典型案例。

8.推进浙派民居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房改造行动,每年培育和支持100个左右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高品质美丽宜居村庄项目,支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专业企业和建筑师、工程师等技术人员下乡,通过合作建设运营或者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深度参与,将资金、技术优势与自然、人文环境有机结合,打造有特色、高品质的农村好房子

9.完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借鉴城市住房建设管理经验,深化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健全农房设计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农民建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规范化管理,为农村好房子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健全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房保险体系,探索实施农房体检,提升农房风险防范能力。鼓励专业化物业服务进农村,实施农房和有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管理服务。

(四)实施城乡风貌融合提升行动

10.推动城乡风貌片区化提升。聚焦镇村设施功能完善、特色空间塑造、产业带动增收,实施县域风貌提升行动,每年建成彰显地域特色与文化特征的城乡风貌融合标志性成果各50个。结合发展轴重点片区及城市更新城区、片区试点建设,推动风貌提升、功能完善、产业升级、业态融合,持续推动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和美丽廊道串珠成链,2027年底,每年打造省级共富风貌游线50条、共计开展10个以上以县城为载体的城市更新城区试点建设、50个以上城乡风貌融合片区。完善城乡融合风貌提升技术体系,制定山区海岛地区特色风貌塑造技术指引。

11.加强城乡历史文化要素整体保护利用。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深度挖掘地域传统文化主题,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业态布局相辅相成,培育和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鼓励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民居等打造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推进乡村传习所+城市体验馆文化互动空间建设,打造一批城乡历史文化融合片区。

12.深化山区海岛县镇村联动建设更新。组织山区海岛县乡镇(包括中心城区以外的街道)开展城镇体检,精准查找短板弱项,制定一镇一策建设方案,分类开展城市更新(小城镇)试点和城镇建设高质量样板(小城镇)示范创建。推动中心镇以及其他基础较好的镇统筹考虑镇区与周边村建设发展需求,以镇带村、资源互补,按照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要求推动镇域+重点区块建设,形成镇村协同、镇域共享的发展成果。

(五)实施城乡一体管理提升行动

13.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运维。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城乡基础设施常态化、专业化运维机制。按照厂网一体”“区域一体要求,大力推动城镇供排水设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到2027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民群众饮用放心水。结合乡村片区组团发展,一体化推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运维。

14.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持续实施老旧中转站改造提升,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和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厨余设施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力度。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0%以上,实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

15.强化城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村级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房屋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技术与管理要求与城市接轨。统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平台,破解城乡消防审验标准执行不一、监管力量不均衡等难题,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加强业务协同,共同深入基层了解需求,共同谋划工作举措和建设项目,共同开展工作指导和服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优化完善省级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城乡一体融合相关工作统筹分配补助资金,引导支持各地谋划和实施重大项目。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落实,将城乡一体融合作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缩小三大差距的重点任务,推动关键指标纳入省级有关专项考核。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效宣传,及时推广各地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基层和公众对行动成果广为知晓、切实有感。


征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5-08-08 截止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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