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公开征求《平阳晨茂皇廷酒店有限公司加盖宴会厅予以没收处理》的公示
我局关于平阳晨茂皇廷酒店有限公司在平阳县水头镇朝阳北路煌庭花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在原有结构上加盖第四层作为宴会厅,现状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1584.69平方米。因拆除违建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实施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拟对上述违法建(构)筑物予以没收处理。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征集情况见附件《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