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要求, 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全面提高土地 利用效率,我局起草了《舟山市城镇低效用地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
通讯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59号
联系人:苗女士;联系电话:0580-2581972
附件1:《舟山市城镇低效用地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docx
附件2:舟山市城镇低效用地认定办法 起草说明.docx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