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要求,我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并起草《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及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灵珍;联系电话:0578-6506962 附件: 1.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及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及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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