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龙泉市经济商务系统原国有改制企业老人协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龙泉市经济商务系统原国有改制企业老人协会活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和改制工作有关要求,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制定《龙泉市经济商务系统原国有改制企业老人协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反馈至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一、通信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10楼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二、联系人:张瀚翔,联系电话:0578-7262255;

三、反馈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8日。


附件:龙泉市经济商务系统原国有改制企业老人协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龙泉市经济商务系统原国有改制企业老人协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5年7月30日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31 截止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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