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屏都新区共享中心公共服务提质工程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迎宾路、屏东路交叉口西北角,用地面积约33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945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人力资源(就业)、产教融合基地(教育)、医疗、生活设施(职工之家)、养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