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将《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中路138号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522115,联系人:姚女士;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公示时间:2025年7 月29日— 8月27日(30天) 附件:《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关于印发《乍浦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乍浦镇建设工程变更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 乍政〔2023〕35号 | 2 | 关于印发《乍浦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乍政〔2025〕26号 | 3 | 关于印发《乍浦镇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摊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乍政 [2025] 29号 |
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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