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2022版)》(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宁波市产业用地指南(2022年版)》(甬自然资规发〔2022〕69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和全生命周期服务监管,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新区发改局起草了《宁波前湾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nn0804@163.com 2.信件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南楼120室 电话:0574-89280269; 联系人:徐达立;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6日。 “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docx
新区的标准地控制指标.doc
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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