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区司法局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区司法局起草了《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莲都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赵楠,电话:2120132,传真:2601933。 附件: 1.《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莲都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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