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区府办会同区司法局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区司法局根据反馈的清理建议起草了《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30日前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至莲都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赵楠,电话:2120132。
附件:1.《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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