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将《曹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曹胜北路188号曹桥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966390,联系人:罗女士。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附件:《曹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