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精神,扎实推进我区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现将《普陀区“护未行动”工作方案》全文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7月30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普陀区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0580-6878518,地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6楼,联系人:徐占民。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普陀区“护未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原则,健全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责任落实机制,织密覆盖城乡、衔接有序的工作网络,全面构筑“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架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普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认识,多维度开展教育活动 聚焦思想认知培育与安全意识提升,充分把握暑期教育黄金期,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护航成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与法治素养。 1.“法育青蓝”照亮行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依托“送法进学校”、法治“一带一路”研学带、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法学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管委会、村(社)) 2.“家校共育”成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举办家长课堂,邀请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等,围绕亲子沟通技巧、科学育儿方法等主题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亲子互动活动,如亲子阅读分享会、户外拓展、手工制作等,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发展;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外延,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增强监护人法治意识;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进驻区社会治理中心,强化妇儿维权工作,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路径。(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责任单位:团区委) 3.“心灵驿站”关爱工程:进一步完善普陀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功能,结合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台,提供线上线下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知识普及讲座及医教结合项目。加强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临床心理专业人才培育,持续壮大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社会工作者等服务队伍,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应对学习、生活中的压力与挫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二、整合资源,多元素筑牢保护屏障 整合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专业机构等多元力量,建立“社区网格+教育网格”双线协同工作模式,创新“信息摸排-分级干预-动态跟踪-评估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精准干预与成长过程的动态保护。 4.摸排走访专项行动:社区网格与教育部门线上网格双网联动,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信息排查、走访工作。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就学情况、生活状况、安全隐患等进行细致摸底,建立完善信息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关注并跟踪走访留守、困境、单亲及新居民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 (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管委会、村(社)) 5.“护校安园”治理行动:不断完善安防建设,推进校园安防智能化建设和应用,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着实完善硬质防冲撞设施,坚决清理违规经营与占道障碍,严厉打击销售非法及有害出版物、商品。对辖区内娱乐经营场所(如网吧、KTV、游戏厅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法用工等现象,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6.不良行为分级干预:以“预防为主、精准施策”为核心理念,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实施精准帮教,形成早期发现、分级预警、分类矫治的全链条干预机制。实施专业力量培育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谋划打造普陀区青禾守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全面提升干预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具体见附件) 三、凝聚合力,多方位营造关爱生态 以“社会动员”为抓手,通过组建专业团队、发动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生态环境。 7.“清朗e空间”守护行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网络阵地建设和规范管理,聚焦网络沉迷、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消费等领域,向未成年人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知识。依托区青少年网络文明实践基地,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系列活动,创新网络课堂进校园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个人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强化舆情信息前端处置和源头管控,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8.发起未保倡议行动:以“守护未来・同心筑梦”为主题,向全社会发出关爱未成年人倡议,通过举办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团队聘任仪式,组建“爱心妈妈”特色服务团队,广泛动员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同时,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通过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合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格局。(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镇(街)、管委会、村(社)) 四、工作要求 由区委政法委、区妇儿工委牵头,构建“1176+N”护未工作格局(“1”:明确一个工作推进机制;“1”:建立一套干预体系;“7”:实施七项行动;“6”:建设6大载体;“N”:N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协同效应,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强大工作合力。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点,研究破解措施和方法,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剖析和警示教育,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附件: 普陀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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