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要求,我厅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7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77674620@qq.com。
联系人:沈慧珍 联系电话:0571-88877672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20250718.wps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起草说明20250718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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