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方针政策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自然资办〔2019〕53号)等规定,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2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夏帅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58号) 联系方式:0578-6823060 附件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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