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效率,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保障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质量,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暂时保留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研究修订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7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angn_mri@163.com。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571-88877384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20250717.docx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