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海盐县民政局组织对2025年3月31日之前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意见,7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3件,拟废止4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8日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联系方式:0573-86111171 邮编:314300
附件: 1、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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