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规范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提升科学保护水平,我局研究形成了《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ingguofan@163.com。 二、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邮编:310000)。 三、联系电话:0571-878349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附件: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冬虫夏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等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林业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