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关系,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合理需求,缓解林地供需矛盾,青田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 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 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233 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刘 静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林业局(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60号) 联系方式:0578-6506625 附件1.《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docx
青田县林业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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