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时尚平湖”区域品牌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11
  •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平湖市产业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制《“时尚平湖”区域品牌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经信局企业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18858310675,联系人:董哲峰;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7:30。

附件:《“时尚平湖”区域品牌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1日

《“时尚平湖”区域品牌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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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1 截止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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