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温州市区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功能转变指导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24〕55号)文件,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需明确瓯海区在市区核心区片204公里以外的老旧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起草了《瓯海区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9日前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权益利用科。 联系人:叶曼; 联系电话:0577-88524119; 邮箱:yeman2525@126.com 通讯地址: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1号楼506室
瓯海区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关于瓯海区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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