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经市政府办公室立项同意,我局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企业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6041001@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企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82495066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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