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再次征求处室意见,进一步完善清理结果,现就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通信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1021室 电子邮箱:dyt3685@163.com 联系电话:0574-89189851 联系人:杨燕 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未在征集期内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