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中心。联系人:曹玉娟,电话:0575-84560312;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兴越路1718号。 附件1: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起草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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