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等规定,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海盐实际,代拟《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请以书面、网上留言或来电方式向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彦婷 联系电话:0578-86198710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政编码:314300 附件:1. 关于《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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