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实施化肥定额制,推进科学施肥增效,优化肥料结构,提高耕地地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机类肥料生产与应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5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5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7月7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话或网页留言。 联系人:吴倩倩 联系电话:0577-61889278。 通讯地址:乐清市良港西路157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1113室。 附件:2025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2025年乐清市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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