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社会风险公众意见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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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嘉兴市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2247.html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要求,嘉兴海耘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负责该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决策主体: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本次调整方案可能存在的综合影响,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次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反馈给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嘉兴海耘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492号海港城5楼)

联系人:韩工,邮箱:597394654@qq.com,电话:0573-86868589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嘉兴海耘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6日   


征集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26 截止日期: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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