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2025年竹口镇五(一)、五(二)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因庆元县人民政府实施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2025年竹口镇五(一)、五(二)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竹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竹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竹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素云 联系电话:15024619290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金鑫 联系电话:15618914662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234号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