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3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蔡钰煜 联系电话:0575-86119818 电子邮件:cgj86028832@126.com 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大佛路1号 附件2: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新昌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不再纳入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的建设、水利招投标相关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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