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殡葬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现将《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大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舟山市民政局。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80-2045220;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25号(舟山市民政局)。 1.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 2.《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舟山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舟山市行政辖区陆域,总面积约1440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全市现有殡仪服务中心8个,规划新建5个,搬迁1个。 (二)全市现有公墓273个(其中经营性公墓5个),规划公墓6个,其中新建1个,扩建5个。 (三)全市现有骨灰存放设施 57 处,规划骨灰纪念堂13个,其中新建12个,扩建1个。
附件:市域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图(见附图) 
《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规划修编的背景 《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于 2019 年编制完成,至今已逾五年。该《规划》在规范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殡葬事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舟山市殡葬设施的发展建设、布局提供科学指导,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舟山市实际,开展《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 年)修编》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修编兼顾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对《规划》进行全面修订,既涉及对殡葬设施的基础数据摸底,也涉及对原规划的实施评估;既包括传统墓地的控制,也包括骨灰堂等节地生态葬法的倡导;既涉及规划的硬性约束,也涉及规划的调整机制。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空间协调,合理布局。全面贯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据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线划定以及舟山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等进行合理布局。 (二)适度前瞻,保障实施。既考虑殡葬改革未来发展需要,又兼顾殡葬设施近期实施条件,妥善处理好殡葬事业发展近、远期关系。 (三)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综合考虑现有殡葬设施规模、空间分布情况和当地人口变化趋势,合理测算新增公益性殡葬设施需求,努力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文明和多样化的丧葬服务。 (四)节约集约、从严控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存量空间,规范墓穴标准,节约集约用地。非必要不增加公墓用地,有新增扩建需求,鼓励建设骨灰纪念堂。 三、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现有殡仪服务中心8个,规划新建5个,搬迁1个。 (二)全市现有公墓273个(其中经营性公墓5个),规划公墓6个,其中新建1个,扩建5个。 (三)全市现有骨灰存放设施 57 处,规划骨灰纪念堂13个,其中新建12个,扩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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