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2025年濛洲街道八、九地块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根据《征收士地预公告》(庆征预〔2025〕20号),拟征濛洲街道上叶村、大坂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1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15857877668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234号 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