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金华市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857193726@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579—82466383。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1日。
关于《金华市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的公示.docx
《金华市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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