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落实好制定机关每隔2年对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8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郭鸿明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仁庄镇文峰东路57号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671102
附件:1.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青田县仁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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