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失效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日 邮箱:lhjsj1234@163.com 联 系 人:王洁 联系电话:0576-85382095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楼。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临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临建[2020]91号 | 2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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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2 | 关于印发《临海市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临建[2021]88号 | 202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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