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产教融合、产才融合,强化“双师型”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通职业院校与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充分激发职业院校共享人才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才交流共享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现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人才交流共享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组〔2024〕5号)《丽水市促进人才流动共享实施方案》(丽教科人委〔2025〕7号)等精神,结合龙泉市域职业院校的实际,我局起草了《龙泉市职业院校“共享人才”服务企业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399号。 二、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78-7763735。 三、反馈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4年7月17日。 四、联系人:曹龙根。 龙泉市职业院校“共享人才”服务企业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龙泉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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