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办法》(浙财金〔2024〕47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浙江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94714572@qq.com。 2.在下方“我有建议”对话框,提出您的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5日。 附件: 浙江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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