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于2019年12月10日在http://fgw.jinhua.gov.cn 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19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信函: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jhwjhhx@126.com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82468923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