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初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围绕省、市“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初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交通运输局(东阳市人民路220号公路大厦),邮编:322100。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yjiaotong@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

联系人:胡舒婷     联系电话:0579-86691792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9日

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初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综合运输服务效率,构建畅行高效的运输体系,提升市民在“交通强市”战略下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参照浙江省内其他县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实施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推进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强化支撑东义同城化、城区横店一体化发展战略,助力东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杭州湾及长三角经济带提供有效供给。

二、主要内容

(一)免费通行对象:东阳车籍(即在东阳市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户籍不限)使用ETC记账卡的一类非营运小型客车;东阳户籍人员(即车辆登记时车辆所有人的户籍属于东阳市范围内)但车辆登记在异地的使用ETC记账卡并经过申请确认的一类非营运小型客车。

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国企的ETC小型客车不列入免费通行政策范围。我市引进的特殊人才、招商引资企业的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另行规定。

(二)免费通行范围:车辆进出高速均在东阳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程在东阳境内高速公路行驶):包括甬金高速(东阳互通、怀鲁互通、蔡宅互通)、诸永高速(歌山互通、湖溪互通、横店互通、马宅互通)、东永高速(千祥互通)共计8个高速互通。

(三)通行费扣返方式:先扣后返,扣返同线。安装ETC的小型客车通过东阳辖内收费站ETC车道进入东阳境内高速,均在东阳境内高速路段行驶,当出东阳辖内收费站时,系统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和路口信息。对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范围内产生的通行费于扣款后次月返还至车辆ETC捆绑账户。

(四)银行清分:通过银行负责将扣款通行费返还至个人账户,并确定每月返还时间。

三、实施步骤

(一)2021年1月底,完成东阳市域内高速公路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结算系统改造。

(二)2021年1月底,完成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分析、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和系统集成调试。

(三)2021年2月中旬,出台工作机制和方案实施文件。

(四)2021年3月1日,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系统正式运行。

四、工作职责

(一)由市交通运输统筹方案实施,上报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对接,并与高速路产单位与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政策解读,发布各项公告。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方案实施预算单位。

(二)由市大数据中心与省交通厅签订数据安全使用承诺书、保密协议书等;负责开发ETC小客车免费通行移动端应用App(浙里办);对接省交通厅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恒生电子),根据其定期提供方案涉及的高速通行数据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的东阳籍车辆相关信息,提供技术支撑。

(三)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车辆登记信息包括每月新增、过户、注销车辆信息以及每月的数据更新,与大数据中心完成相关对接。东阳籍人员非东阳区域内车辆人员在登记申请时,由用户线上(浙里办App)提交相关身份证、行驶证信息,由公安局负责审核认定。

(四)由市财政局按照实施方案每月划拨需要返还的通行费。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为2年,自方案正式公布之日起,如政策有新的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9日

征集部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1-01-19 截止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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