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关于核定金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于2019年12月10日在http://fgw.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19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信函: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jhwjhhx@126.com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82468923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