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相关规定 ,经研究,县发改局起拟《关于公布2025年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盖章形式于2025年6月24日前通过信件或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科。 联系人: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科 吴俏俏 联系电话:0577-59283619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东大街6号 邮箱: 306171354@qq.com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2日 草案全文 关于公布2025年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已出台的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拟废止1件(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废止招投标领域行政性规范文件目录.docx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月*日
起草说明 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文件要求,县发改局对制定的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文件清理程序说明 2025年6月开始,县发改局局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文件要求,将制定的招投标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针对各科室提出保留、实效、废止意见进行最终审核。 三、清理结果说明 本次规范性文件保留的文件有0件,宣布失效、废止的文件1件。具体见草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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