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互动交流 >>调查征集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松阳县人民政府废止<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城市一类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试行) 的通知>》建议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城市一类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通知》公布,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077203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法制科)(地址:松阳县长虹东路69号)

附件: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城市一类区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1日



征集部门:松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6-11 截止日期:2025-07-11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