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含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定发布)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意见,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2件,拟废止2件,政策措施中拟废止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7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马超群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政编码:314300 联系方式:0573-86198710 附件:1.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4. 历年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5. 拟废止的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发布的其他政策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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