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核实,拟决定废止《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强产兴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桐科〔2023〕3 号)等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19495870@qq.com;

二、传真:0571-89545766;

三、邮寄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6楼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0日。

县科技局联系人:陈建龙   联系电话:0571-89545770

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规定,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具体见附件。

本决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月*日

 

附件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清理理由

1

桐科〔2013〕6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2

桐科〔2013〕7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技术产业化奖励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3

桐科〔2015〕31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科技活动和知识产权信用黑(红)名单认定和发布制度》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4

桐科〔2016〕2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5

桐科〔2016〕3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6

桐科〔2016〕4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7

桐科〔2018〕25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已经不适应桐庐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8

桐科〔2018〕3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市级因素分配专利资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9

桐科〔2018〕4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10

桐科〔2018〕5

关于印发《桐庐县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知识产权职能已划转至县市监局,该文件已不再执行。

11

桐科〔2019〕15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技术经纪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已经不适应桐庐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2

桐科〔2020〕14号

关于印发《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已经不适应桐庐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3

桐科〔2023〕3 号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强产兴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强产兴县的若干意见》(桐政发〔2023〕20 号)已废止。


附件2

起草说明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规定,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印发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5年,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为进一步扎实落实清理工作,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印发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梳理,重点就存在上位法已经修改、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工作机制需要调整等情形或已经不适应桐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予以废止的文件进行清理。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起草形成了《桐庐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清理结果

经清理,现将拟废止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废止原因包括:已经不适应桐庐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等。

征集部门:桐庐县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5-06-10 截止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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