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结合项目业主要求,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00986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53号国宇大厦1号楼4楼 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464604799@qq.com: 附件1: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衢丽铁路松阳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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