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结合项目业主要求,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00986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53号国宇大厦1号楼4楼 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464604799@qq.com: 附件1: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衢丽铁路松阳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6月10日
【已结束 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9日,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衢丽铁路松阳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调查征集"栏日发布《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松阳段)和衢州至松阳段(松阳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衢丽铁路松阳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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