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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租房保障政策,提高保障人性化水平,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标准的通知》,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7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7709585;


附件:《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

2021年2月25日

征集部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2-25 截止日期: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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