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市综合执法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起草了金华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320号综合指导处;邮编:321000;联系电话:0579-82103630、82103666(传真);电子邮箱:jhszhxzzfj@163.com。
附件:1.金华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附件1:金华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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