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告

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治理松源溪及重要农村水系小安溪和贤良溪,治理长度12.37公里。其中松源溪整治总长9.7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护岸1.69公里,提升改造堰坝3座,新建底轴翻板坝1座,清淤疏浚1.5万立方米,滨岸带提升改造4处,新建管理用房1座,修建水文化展馆1座,沿线绿化亮化提升及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配套设施;安南乡安隆村小安溪河道整治1.5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顶路提升1.2公里,水毁护岸修复100米,栏杆修复200米,提升改造堰坝1座,水毁堰坝修复2座,沿线绿化亮化提升及相关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贤良镇贤良村贤良溪河道整治提升1.17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0.38公里,护岸提升0.25公里,护脚加固0.5公里,堰坝改造1座,沿线绿化提升及相关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

因庆元县人民政府实施庆元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2024年濛洲街道九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濛洲街道周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7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群众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群众生活或工作环境有哪些影响;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18405816463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7号,请在信封上标注“庆元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联系人:胡金鑫

联系电话:15618914662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街234号         

                                                           庆元县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6-03 截止日期: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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