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我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起草了《平湖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建设局房管中心住房保障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38700。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
平湖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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