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工作,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庆元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庆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