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塔山街道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天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塔山街道办事处 等7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收回塔山街道、府山街道等7个镇(街道)“对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等32项综合执法部门处罚事项,退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2)塔山街道、府山街道等7个镇(街道)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越城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3)各镇(街道)调整后行使的综合执法事项数为:塔山街道办事处77项、府山街道办事处72项、东浦街道办事处51项、陶堰街道办事处38项、孙端街道办事处43项、沥海街道办事处66项、富盛镇人民政府41项。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柴中凯 联系电话:0575-88613770 邮 箱:824467416@qq.com (2)评估机构:绍兴天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翠苑新村写字楼7幢410-3室 联系人:徐川 联系电话:13588504973 邮箱:121064871@qq.com 2. 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来信等方式与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风险评估机构取得联系,发表对本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发布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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